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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是怎樣的

一般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4條規定,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駕駛員,可處10日以下拘留或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事故處理方法如下:

  1、迅速報案,保護現場並及時撥打120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如果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後,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2、立案後由交管部門根據事故現場及《車輛痕跡鑑定意見書》、《車輛安全效能鑑定》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簡易或者一般程式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於車輛有保險的還需要向保險公司報案;

  3、傷者無力支付醫藥費用,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先行墊付一萬元醫療救助金。或由交警催促司機進行墊付,以救人為本。

處理交通事故的方法是怎樣的

  處理交通事故的方法:

  1、事故發生後,應第一時間開啟危險警示燈,並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識,以便提醒後方車輛注意繞行,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2、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

  3、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並在雙方就事故責任達成共識之後,將車輛移至不阻礙交通的地方。

  4、雙方致電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損失情況,並獲取報案號。

  5、得到報案號後,就可以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

  6、雙方互相確認聯絡方式,以便事後聯絡進行定損索賠。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一般交通事故有哪些賠償

  一般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侵權責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的標準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 ...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有哪一些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有:   1、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在處理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但是有上述第六項、第七項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 ...

簡單交通事故處理後可更改嗎

  簽訂交通事故簡易處理單後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

交通事故處理扣車要多久

  車輛一般20天,最長不得超過30天(車輛與行駛證是一體的)。駕駛證是1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 ...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2、順序如下:受理報案、現場處理、責任認定、裁決處罰、損害賠償調 ...

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為:   1、立即停車。   2、及時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   3、搶救傷者。當事人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後,能採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包括採取止血、包紮、固定、搬 ...

交通事故處理有什麼程式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如下:   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有人員傷亡的立即搶救傷員,並標明因搶救傷員變動的位置。   3、如果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如果有人員傷亡或對事故成因有爭議的,立即報警。   5、交警接到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