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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監視居住期限到了怎麼辦

一審監視居住期限到了怎麼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監視居住期限最長是多久

  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的措施被稱為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刑事訴訟法監視居住的期限有多長

  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監視居住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而這屬於不變的期限,到期了之後也是不能延長的。所以在監視居住期限到期之後,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這個時候就不能以案件沒有調查清楚,而延長對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的期限。


監視居住問題還大嗎

  監視居住只是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被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並不意味著罪行的大小。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具體的定罪與量刑還需要經過人民法院審 ...

可以延長監視居住期限

  監視居住是不變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確規定期限是六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

被檢查院有監視居住怎麼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

監視居住到期後案件算了結

  監視居住期限到期的,司法機關會解除監視居住這一刑事強制措施,但是並不代表案件的終結,案件的辦理仍在繼續過程中,檢察機關不起訴或法院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決後,才代表著案件的終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

監視居住期限

  1、監視居住最短沒有規定,只有監視居住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2、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3、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

監視居住延長期限嗎可以

  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且是不可以延長期限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

監視居住在什麼地方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