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每年一次,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決定並組織實施,部分地區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考試,全國大部分地區每年只考一次,省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開展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週末。
2、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每年一次,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決定並組織實施,部分地區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考試,全國大部分地區每年只考一次,省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開展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週末。
2、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1、公務員考試一年2次。
2、國家公務員考試。國考一年舉行一次。國家公務員考試網提醒考生注意,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啟動時間上有別於大部分省公務員考試。每年的國考會在上一年的下半年啟動,而一般各省公務員考試會在當年舉行(北京市考與上海市考同國考,會在上一年的11-12月份舉行)。
3、各省公務員考試。各省公務員考試次數各有不同,大部分省份一年舉行一次,少數省一年舉行2次,廣東省每年會有3次公務員考試,下面是具體介紹:
(1)一年舉行一次考試的地區有:江蘇、浙江、安徽、江西、雲南、海南、山西、湖南、遼寧、湖北、青海、陝西、西藏、貴州、內蒙古、河北、山東、甘肅、黑龍江、河南、北京、上海。
(2)一年舉行兩次考試的地區有:重慶、四川。從近幾年考試安排來看重慶、四川兩地每年有兩次招考,分別為上半年招考與下半年招考。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每年一次,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決定並組織實施,部分地區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考試,全國大部分地區每年只考一次,省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開展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週末。
2、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