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張信用卡辦理分期的次數目前沒有限制,只要符合辦理信用卡分期的條件,持卡人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辦理任意次數的分期,目前信用卡分期還款有賬單分期和消費分期兩種,信用卡持卡人申請信用卡分期還款,可以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進行申請,也可以透過網銀、手機銀行、銀行信用卡APP及銀行信用卡公眾號等線上渠道申請。
同一張信用卡辦理分期的次數目前沒有限制,只要符合辦理信用卡分期的條件,持卡人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辦理任意次數的分期,目前信用卡分期還款有賬單分期和消費分期兩種,信用卡持卡人申請信用卡分期還款,可以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進行申請,也可以透過網銀、手機銀行、銀行信用卡APP及銀行信用卡公眾號等線上渠道申請。
一個身份證,最多可以在移動辦理5張手機卡。一個身份證最多開18個號碼。手機實名制正式實施後,一個身份證最多開18個號。三大運營商表示,一個身份證在國內可以開辦多個號碼,各家上限不同而已。其中,移動規定5個號碼,聯通規定是5個2G號碼和5個3G號碼(186開頭號段),電信規定為3個號碼。
我國固定電話基本實現了實名登記。在行動電話分成兩類,以神州行、動感地帶、如意通等預付費號碼,大部分無名;全球通、3G號碼等後付費號碼一直是實名登記,出示身份證才能辦理。
因此,手機使用者也分為“有名”和“無名”。隨著近兩年垃圾簡訊、詐騙簡訊的泛濫等,不法分子使用無名手機號碼,打完即扔,來無影去無蹤。因此,專家一直呼籲,儘快全面實行實名制,將有助於打擊手機不良資訊和詐騙犯罪。
基礎電信企業要在為其辦理新業務、更換電話卡時依法要求其進行補登記,但在補登記時,電信企業不得擅自加重使用者責任、要求使用者變更資費套餐等。電信企業要對以同一身份證件在一個省份內登記了5張以上行動電話卡等使用者為重點,透過核驗登記資訊、回訪等措施,驗證使用者身份資訊的準確性。
1、一張身份證能辦4張銀行卡。
2、2015年12月,銀監會下發《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在同一機構開立簽帳金融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不含社保類卡)。
3、同時,《通知》還規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業銀行代理開卡原則上不得超過3張。代理開立的簽帳金融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櫃面辦理卡片啟用後方可使用。”
4、《通知》還要求,針對已經擁有超過4張簽帳金融卡的客戶,銀行要主動與客戶聯絡核查,發現非本人意願辦理的,應中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