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專案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專案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二級建造師一年有一次考試,每年的5月底考試,報名時間一般是考前的2-3個月,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具體報名時間關注當地人事考試網。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免試部分科目: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社會工作師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階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每個級別均1年設定一次考試。
社會工作師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均為客觀科目。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為主觀科目,其他科目均為客觀科目。
高階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階)”,為主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