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有義務償還要看該欠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有義務償還要看該欠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丈夫借款,妻子有還款義務,原告應當起訴夫妻兩個人,要求他們共同償還債務,因為夫妻一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除非未經手借錢的一方當事人證明債務屬於借款人的個人債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妻子沒有義務幫丈夫還賭債。因為賭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第三款,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