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債務問題妻子要不要還的問題,這個要看婚後丈夫欠債的原因,是不是用在家庭生活,妻子知情不知情等等;如果妻子不知情,丈夫欠下的債務不是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妻子不需要用自己的婚前財產幫助償還。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規定,夫妻婚後產生的債務,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下,都屬於婚後共有債務,需要夫妻一起承擔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丈夫欠債如果丈夫的欠款是屬於雙方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屬於丈夫一人所為的,可以拒絕替其還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 ...
人死了,合法債務需要配偶償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配偶以共同財產償還,屬於個人債務的,由配偶以繼承的遺產為限,進行償還。法律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
法律上規定只有子女與孫子女及外孫子女有贍養義務,丈夫去世就相當於你們已經離婚,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
需要還。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
妻子沒有義務幫丈夫還賭債。因為賭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欠債人身故,其家人一定有還清債務的責任嗎答案是未必。因為在執行中應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弄清執行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因為對這兩種不同性質的債務,其用以清償的財產範圍和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正確界定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就顯得尤為必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父親欠銀行貸款無力償還的的,正常情況下兒女沒有替父親償還貸款的法律義務的。但是,如果兒女對該貸款提供了擔保的,則應該承擔擔保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父親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也就是應該獨立地對外享受民事權利的承擔民事義務。所以,作為兒女,是沒有幫父親償還銀行貸款的法定義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