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西晉以後長期發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形成於東漢;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
三省指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晉以後長期發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形成於東漢;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
三省指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
1、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確立於隋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對於三省制,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稽核與貫徹執行。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過一些有利於加強並維護中央集權的補充和調整;
2、丞相:中國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即百官之長;
3、三省之間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分工明確,提高了辦事效率。同時,完整的相權被分割,避免權臣獨攬大權,有利於加強皇權。尚書省下設六部,分別貫徹各種政令,處理日常事務,提高辦事效率。
三省:
中書省:負責定旨出命,長官中書令二人,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中書、門下透過的詔敕,經皇帝裁定交尚書省貫徹。
門下省:負責監察百官,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
尚書省:職責為執行,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 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尚書,六部分理各種徵政事務,每部又領四司,計24司。
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他們議政的場所叫政事堂。
六部:
兵部:負責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