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三級響應是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也意味著疫情的形勢已經轉“危急”為“可控”,應急響應級別的調整,並不意味著疫情防控的鬆懈,疫情傳播的不確定性及風險性依然不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其中,Ⅰ級響應屬於最高級別的響應。
疫情防控三級響應是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也意味著疫情的形勢已經轉“危急”為“可控”,應急響應級別的調整,並不意味著疫情防控的鬆懈,疫情傳播的不確定性及風險性依然不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其中,Ⅰ級響應屬於最高級別的響應。
城市三級防控,屬於疫情Ⅲ級應急響應,其標準是: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釋出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必要時,省衛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就屬於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事件的成因和性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分為: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新發傳染性疾病,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和群體性藥物反應,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學、核輻射恐怖事件,自然災害導致的人員傷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疫情防控省級三級標準是針對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迅速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以最高領導為組長、以下屬各領導為小組、以精幹成員組成的組員。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預案,周密部署各項應對措施,設立工作小組,全面、高效、有序地落實各項救災工作。
資訊通報制度。各有關部門在發現突發事件,特別是發現重大生產事故、重大火災事故,應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也應將應急工作情況等通報有關部門。應急資源調配製度。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警情級別,明確各成員承擔的應急任務、應採取的應急措施以及應提供的人、財、物等應急資源,並視具體情況統一調配各成員單位提供的應急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