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級警長相當於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僅僅是工資待遇,與其他的正科級職務待遇無關。
2、警長職責:負責警區內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指揮、安排警區內民警的治安巡邏和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警區內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警區完善的預防體系,深入轄區,瞭解民情,及時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警區內重點人口的管理與監控工作,及時反映重點人員的情況。負責警區內的治安耳目建設。使其真正發揮作用。
1、三級警長相當於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僅僅是工資待遇,與其他的正科級職務待遇無關。
2、警長職責:負責警區內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指揮、安排警區內民警的治安巡邏和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警區內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警區完善的預防體系,深入轄區,瞭解民情,及時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警區內重點人口的管理與監控工作,及時反映重點人員的情況。負責警區內的治安耳目建設。使其真正發揮作用。
工作年限滿10年且擔任現職滿3年的副主任科員,可套改為四級警長,副科級。
警長在該級服務滿3年,須透過升級檢定考試,獲得遴選委員會推薦,並且透過升級遴選面試,方能晉升為警署警長。
警銜的晉級,二級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職務等級編制警銜幅度內,根據本條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晉級。晉級的期限:二級警員至一級警司,每晉升一級為三年;一級警司至一級警督,每晉升一級為四年。在職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訓的時間,計算在警銜晉級的期限內。
晉級期限屆滿,經考核具備晉級條件的,應當逐級晉升;不具備晉級條件的,應當延期晉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績的,可以提前晉升。第十五條一級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銜晉級,在職務等級編制警銜幅度內,根據其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的,可以提前晉升。
警長是具有一定級別的警官。警官和警務技術職組的職務層次按現行管理不變。警員共分“一級高階警長”、“二級高階警長”、“一級警長”、“二級警長”、“三級警長”、“四級警長”、“一級警員”、“二級警員”、“三級警員”、“四級警員”、“初級警員”以及“見習警員”。
警長職責:
一、負責警區內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指揮、安排警區內民警的治安巡邏和案件的辦理工作。
三、負責警區內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建立警區完善的預防體系,深入轄區,瞭解民情,及時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警區內重點人口的管理與監控工作,及時反映重點人員的情況。
六、負責警區內的治安耳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