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滬人員至現居住地街道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入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註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註冊,並至單位註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稽核單位資訊。
5、已稽核透過的用人單位登入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註冊,並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註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後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資訊稽核,稽核無誤的,列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並點選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註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並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後進入稽核程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透過簡訊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透過上網登入,瞭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列印裝置自助列印。
導語:居住證主要針對的是非本地居民申請的一種證件。居住證的用處非常多,而且不同城市也是有著不同的功能。比如說,有了居住證才可以申請當地的公租房。上海市的居住證還能積分。那麼,2022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計算?到底上海居住證積分計算規則是什麼?下面一起來了解下。
2022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計算
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中,同一單項指標的積分不重複計算,取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專案進行累計扣減。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持證人年齡在56-60週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註冊的,註冊後給予加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佈。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一)創業人才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120分。創業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佈。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佈。
(三)緊缺急需專業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佈。
(四)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20分。
(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於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六)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
(七)遠郊重點區域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九)表彰獎勵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2.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專案目錄,按照市政府批准並公佈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十)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根據積分制管理辦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新上海人可根據國家和上海市規定,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達到標準積分120分的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待遇與上海戶籍居民基本相同。
1、上海居住證辦理:用人單位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機構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訊、材料移送市人力資 ...
1、上海居住證辦理:用人單位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機構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訊、材料移送市人力資 ...
根據積分制管理辦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新上海人可根據國家和上海市規定,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達到標準積分120分的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待遇與上海戶籍居民基本相同。 ...
1、居住證辦理條件:來居住地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 ...
1、用人單位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機構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訊、材料移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1、居住證辦理條件:來居住地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 ...
1、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2、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