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把垃圾分為四類,分別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和幹垃圾四種。
有害垃圾
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但單位集中產生的除外。
可回收物
適宜回收和可迴圈利用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等。
溼垃圾
易腐的生物質廢棄物,主要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等。
幹垃圾除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上海把垃圾分為四類,分別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和幹垃圾四種。
有害垃圾
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但單位集中產生的除外。
可回收物
適宜回收和可迴圈利用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等。
溼垃圾
易腐的生物質廢棄物,主要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等。
幹垃圾除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分為廚餘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例如人們日常生活中廢棄的剩飯剩菜、紙張、塑膠、玻璃、電池、熒光燈管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分類就是透過回收有用物質減少生活垃圾的處置量,提高可回收物質的純度增加其資源化利用價值,減少對環境的汙染。
我國現行稅收法律體系是在原有稅制的基礎上,經過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逐漸完善形成的。現共有23個稅種,按其性質和作用大致分為五類:
1、流轉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主要在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業中發揮調節作用。
2、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主要是對因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發揮調節作用。
3、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在國民收入形成後,對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的純收入發揮調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