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方式催收債務:
1、電話催收;
2、書面函件催收;
3、面訪催收;
4、索要確認函和書面付款計劃。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不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方式催收債務:
1、電話催收;
2、書面函件催收;
3、面訪催收;
4、索要確認函和書面付款計劃。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直接到債務人所在地管轄法院即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1、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透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