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類固體,燃點大於300攝氏度的高熔點固體及燃點小於300℃的天然纖維,燃燒效能比甲、乙類固體差的有:石蠟、瀝青、木材、木炭、煤、聚乙烯塑膠、聚丙烯塑膠、有機玻璃即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聚苯乙烯塑膠、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塑膠、天然橡膠、順丁橡膠、聚氨酯泡沫塑膠、粘膠纖維、滌綸、尼龍66、腈綸、丙綸、羊毛、蠶絲、棉、麻、竹、穀物、麵粉、紙張、雜草及貯存的魚和肉等。
丙類固體,燃點大於300攝氏度的高熔點固體及燃點小於300℃的天然纖維,燃燒效能比甲、乙類固體差的有:石蠟、瀝青、木材、木炭、煤、聚乙烯塑膠、聚丙烯塑膠、有機玻璃即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聚苯乙烯塑膠、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塑膠、天然橡膠、順丁橡膠、聚氨酯泡沫塑膠、粘膠纖維、滌綸、尼龍66、腈綸、丙綸、羊毛、蠶絲、棉、麻、竹、穀物、麵粉、紙張、雜草及貯存的魚和肉等。
1、易燃固體是指燃燒點低,遇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後,極易引起急劇燃燒或爆炸的固態物質。有的某些易燃固體發生燃燒時還放出有毒氣體。多為化工產品,如赤磷、鎂粉等。
2、易燃固體分為一、二兩級。前者燃點低,極易燃燒和爆炸,燃燒速度快,燃燒產物毒性大;後者燃燒效能較前者差些,燃燒時可能放出有毒氣體。運輸、裝卸過程中,應注意防火、防熱、防撞擊、防摩擦等,裝卸機具應有防止產生火花的裝置,配裝和儲存時,應遠離熱源、電源。
3、一級易燃固體包括非晶形磷(紅磷)、三硫化二磷、亞硫酸二氫鉛、氫化鈦等。二級易燃固體包括熔融硫磺、硝基萘、樟腦(合成的)、賽璐珞板等。
4、易燃固體燃燒迅猛,撲救困難,為此易燃固體存放要注意適量,一個庫房存量不要過多,與相鄰庫房要有一定安全距離,特別是存放酸性物質的庫房不允許混存易燃固體。發生火災時可用霧狀水、砂土、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劑滅火。
丙類液體是一種閃點≥60℃的液體,也稱為可燃液體。可燃液體的燃燒實際上是可燃蒸氣的燃燒,因此,液體是否能發生燃燒,燃燒速率的高低與液體的蒸氣壓、閃點、沸點和蒸發速率等性質有關。在不同型別油類的敞口貯罐的火災中容易出現三種特殊現象:沸溢、噴濺和冒泡。與空氣混合並達到一定濃度時,遇到火源就會發生爆炸。這個能夠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叫做爆炸極限,通常用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比來表示。在“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內,有一個最低的爆炸濃度叫爆炸下限;還有一個最高的爆炸濃度叫爆炸上限。只有在這兩個濃度之間,才有爆炸的危險。如果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低於爆炸下限,遇到明火,既不會爆炸,也不會燃燒;高於爆炸極限,遇到明火,雖然不會爆炸,但接觸空氣卻能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