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幣政策工具。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是透過對貨幣供應量/流通量的調節來實現的,這就需要運用特定的工具,稱為貨幣政策工具,它是實現貨幣政策的手段。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可以採用的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存款準備金、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再貼現、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以及透過公開市場業務買賣國債和外匯等。
2、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制度,是指商業銀行按照中央銀行規定的比例,將其吸收的存款總額的一定比例款額,繳存中央銀行指定的賬戶。繳存中央銀行指定賬戶的款額,稱為存款準備金。這部分款額與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總額的比例,稱為存款準備金率。存款準備金作為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是:調節市場貨幣流通量,從而達到緊縮或放鬆貨幣供應量的目的。當存款準備金比例提高時,存入中央銀行賬戶的款額就增加,市場上流通的貨幣量就會減少;反之,該比例降低時,市場上的貨幣流通量就會增加。近年來,我國外匯順差的迅速擴大導致人民幣流動性過剩,中央銀行不斷提高存款準備金率,至2007年12月,存款準備金率已達到14.5%。
3、中央銀行基準利率。中央銀行貸款給商業銀行的利率,稱為基準利率。它通常是整個社會利率體系中處於最低水平、同時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業銀行給客戶的貸款利率受基準利率的影響。我國從1984年開始將原來的統一分配資金的作法,改為由中央銀行借貸給商業銀行資金,因此中央銀行可以使用基準利率來調節市場的貨幣流通量。當中央銀行的基準利率提高時,商業銀行對客戶的商業貸款利率也會相應提高,商業銀行貸出的款項就會減少,市場上的貨幣流通量就會減少;反之,基準利率下調時,商業貸款利率也相應下降,市場上的貨幣流通量也會隨之增加。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市場基準利率也初現端倪。2007年1月4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開始執行。這是以位於上海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技術平臺計算、釋出並命名的一種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首先由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一個報價團,自主報出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然後在這些報價的基礎上計算出一個算術平均利率。它體現了市場主體對利率水平的認識和預期。以Shibor為基礎建立我國的貨幣市場基準利率,不僅培育了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也有助於中國人民銀行合理確定中央銀行基準利率水平,完善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4、再貼現率。再貼現率也是中央銀行影響商業銀行利率水平、進而影響全社會貨幣供應量的一種形式。貼現,是指票據持有人在票據到期前,以票據為質押,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的活動。商業銀行辦理票據貼現,是對票據持有人提供貸款的一種方式。當商業銀行自身需要資金週轉,而貼現取得的票據尚未到期時,它可以持票據向中央銀行申請貼現,取得貸款,這種貼現就稱為再貼現。中央銀行根據一定的比率從票據全款中扣取自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利息,這一比率即為再貼現率。它反映了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提供貼現貸款的利率。當中央銀行調低再貼現率時,會刺激商業銀行透過貼現向中央銀行借入資金,擴大信貸規模,市場上的貨幣流通量就增加了;反之,央行提高再貼現率,就會抑制商業銀行再貼現的積極性,進而影響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市場貨幣流動量也就相應縮減了。
5、公開市場業務。中央銀行與一般政府部門的一個區別就在於它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從事買賣業務。中央銀行從事這種業務的目的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了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或匯率等指標,這種業務稱為公開市場業務。例如,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在上海開設了公開市場操作室,由它下達買賣的指令,透過一級交易商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國債、其他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或外匯。公開市場業務調節市場供應量的機理為:當市場中人民幣太多時,中央銀行就賣出國債或者外匯,從金融機構手中回收人民幣,從而減少市場中人民幣的供應量;當人民幣短缺時,中央銀行則買回國債或外匯,投放出人民幣,從而增加市場中的貨幣。與其他貨幣政策工具相比,中央銀行運用公開市場業務對市場中的貨幣供應量的調節在時間上、方向上都比較靈活,而且能夠直接控制調節量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