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監督機構主要有以下十個:
1、中國共產黨紀律檢察委員會;
2、人民法院;
3、人民檢察院;
4、人民代表大會;
5、新聞媒體;
6、廣大人民群眾信訪機構;
7、人民政協;
8、反貪汙局;
9、預防腐敗局;
10、司法局。
我國的監督機構主要有以下十個:
1、中國共產黨紀律檢察委員會;
2、人民法院;
3、人民檢察院;
4、人民代表大會;
5、新聞媒體;
6、廣大人民群眾信訪機構;
7、人民政協;
8、反貪汙局;
9、預防腐敗局;
10、司法局。
我國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
按照不同的標準,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型別: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與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1、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2、銀監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執行。
3、證監會: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執行。
4、保監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