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1、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1、初級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檔案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2、中級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博士學位;
2、取得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一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二年;
4、取得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四年;
5、取得大專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六年;
6、高中或中專畢業,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