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8年,緬甸脫離英聯邦正式獨立後,國內幾十股地方武裝在邊境地區與中央政府長期武裝對抗,尋求獨立。而北部的中緬邊界的果敢第一特區、佤邦第二特區、克欽第三特區和撣邦第四特區則分別由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佤邦聯合軍、克欽獨立軍和勐拉軍四股強勢的武裝力量掌控。
2、2015年元旦以來,緬北地區的戰火因為克欽獨立軍、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與政府軍之前的衝突再次點燃,戰火一度蔓延至中緬邊境地區,給當地中國居民的生活帶來威脅。
3、2018年5月13日,緬北衝突致流彈落入中國境內,中方呼籲立即停火。
1、1948年,緬甸脫離英聯邦正式獨立後,國內幾十股地方武裝在邊境地區與中央政府長期武裝對抗,尋求獨立。而北部的中緬邊界的果敢第一特區、佤邦第二特區、克欽第三特區和撣邦第四特區則分別由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佤邦聯合軍、克欽獨立軍和勐拉軍四股強勢的武裝力量掌控。
2、2015年元旦以來,緬北地區的戰火因為克欽獨立軍、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與政府軍之前的衝突再次點燃,戰火一度蔓延至中緬邊境地區,給當地中國居民的生活帶來威脅。
3、2018年5月13日,緬北衝突致流彈落入中國境內,中方呼籲立即停火。
從怒族與傈僳族長期分化與交融的歷史中可見,所謂“民族”,並非與生俱來,更不是固態化、一成不變的,而是隨不同時期社會與文化情境的改變而改變。跨境民族的民族意識與民族認同在當代的凸顯,不僅是因為社會資源在其中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而且還與跨境民族所處的國家以及相鄰國家的民族政策密切相關。
怒族與傈僳族分佈在我國的怒江、瀾滄江與緬甸伊洛瓦底江流域,長期處於大雜居、小聚居的分佈狀態。怒族與傈僳族起源於古代氐羌系統,其分化、交融與民族遷徙的歷史過程相伴,並與區域內民族關係、經濟、社會資源相關聯。
怒族與傈僳族先民被迫分遷四境
在唐代以前,怒族與傈僳族先民“施蠻”、“順蠻”、“慄粟兩姓蠻”、“長禈蠻”,皆為“本烏蠻種”,長期共同繁衍、生息於洱海以北的金沙江流域。在唐代貞元年間的南詔兼併戰爭中,怒族與傈僳族先民被迫分遷四境。王族被遷徙至南詔政權統治的核心區域,後融入當地的族群當中。其部族則被迫向東遷徙至今天金沙江流域的永勝,向西遷徙至今天瀾滄江流域的蘭坪,向北遷徙至今天維西及其西怒江流域的貢山。這次遷徙不僅是今天傈僳族、怒族分佈格局形成的原因,而且也造就了怒族與傈僳族先民認同共同族群的心理基礎。
元代時期,當地出現了怒族與傈僳族先民的共同族稱——“盧蠻”,但因怒族與傈僳族先民散居各地,且所處生態與文化環境不同,因此,其內部文化出現了差異。在各區域內,怒族與傈僳族先民仍保留傳統的區域性稱呼,如金沙江永勝一帶的先民被稱為“施蠻”、“順蠻”、“慄粟蠻”;瀾滄江流域的先民則仍沿用烏蠻支系中今天彝族先民的“盧鹿蠻”(也寫做“盧蠻”、“潞蠻”)族稱。據元代的《一統志》記載,元代“盧蠻”族稱,與麗江路(元代行政區劃)其他蠻類族稱並列。該統一族稱的出現,表明其內部文化的一致性越來越明顯,為形成一個獨立的民族共同體奠定了基礎。這也使得在後來“施蠻”、“順蠻”、“慄粟蠻”、“潞蠻”之間,存在長期相互交融的發展趨勢。
在明代的麗江納西族木氏土司與吐蕃的戰爭中,居住於金沙江流域的盧蠻後裔“慄粟”再次被迫向西遷徙,與唐代遷居此地的被漢文獻記載為“盧鹿蠻”(“潞蠻”與“怒蠻”)的“盧蠻”後裔共同生活在該區域內。在“慄粟”文化的邊緣地帶,怒族更多的是被融入人口、經濟、文化等方面相對強勢的“慄粟” 族之中;而在“慄粟”文化的核心地帶,處於弱勢的怒族被迫遷徙至偏僻山區,因而加速了彼此間的文化差異性,導致了兩個群體之間的分化。從此,兩者皆以獨立民族共同體的形式得以發展。
在清代至民國期間,怒江中上游與緬甸北部地區的廣闊區域內,“慄粟” 族與怒族彼此區隔、並存的趨勢更加明顯。尤其是正在向家長奴隸制過渡的“慄粟”貴族,在區域內相對處於強勢,而相對弱勢的怒族則主動或被動地融入傈僳族當中。與此同時,一部分怒族則遷徙、遠居偏僻山區以求生存,這部分怒族與傈僳族之間的文化差異比較明顯。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進行民族識別時,這一部分怒族被劃分為怒族。
此外,由於地理環境的阻隔以及傈僳族等其他民族對眾多怒族群體的“攔腰”分隔,使得怒族各群體只能在各自空間內獨立發展,彼此之間的交往十分困難。在文化上,雖然怒族各群體間的相互影響越來越少,但受到周圍民族文化的影響與滲透越來越多,如貢山怒族受藏文化的影響明顯,傈僳族對福貢怒族的影響甚多,而蘭坪怒族則較多吸收白族文化,這使得怒族內部的文化差異越來越突出。
分化與交融並存
在當代,無論是在我國的怒江還是緬甸北部地區,怒族與傈僳族外顯性的文化特徵越來越趨於一致,這表現為衣食住行與宗教、語言諸方面的趨同。傈僳族越來越成為同一區域內的主體民族,這是怒族的生存選擇。他們往往借用重新創造的一些節日、文字、服飾、歌舞、學術團體等文化象徵符號彰顯其族性。而且,其族性也成為一種社會資本作用於該民族的社會內部以及與其他民族的關係。究其根源,在我國,是由於多民族處於雜居狀態且交往頻繁;在緬甸,則是由於怒族社會的發展激發了其作為獨立民族共同體的精神訴求,與受到我國怒族社會文化發展的影響雙重因素所致。
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下,怒族與傈僳族彼此分化又相互交融的發展特點,與我國那些長期處於同一區域同源異流的民族也具有相似性,即並未因跨境民族之跨居兩國乃至多國而改變。由於相同的源流、宗教、語言、風俗習慣,且在歷史與現實中長期進行頻繁的交往,因而在我國與東南亞國家的跨境民族中,也同樣存在著同源異流民族之間的彼此分化而又相互交融的動態發展趨勢。
從怒族與傈僳族長期分化與交融的歷史中可見,所謂“民族”,並非與生俱來,更不是固態化、一成不變的,而是隨不同時期社會與文化情境的改變而改變。跨境民族的民族意識與民族認同在當代的凸顯,不僅是因為社會資源在其中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而且還與跨境民族所處的國家以及相鄰國家的民族政策密切相關
中緬輸油管道
近幾年,我們常常看到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明明是因中石油或中石化建設可能導致高汙染的專案引發民眾抗議,而出來應對民眾抗議的不是這兩家公司,卻是地方政府,作為直接當事人的中石油或中石化,則似置身事外的看客,坐看政府和民眾的對抗。
以此次中石油在昆明安寧建設千萬噸煉油專案引發的民眾抗議為例,走上前臺的,依舊是雲南省和昆明市兩級政府,而利益攸關的當事人中石油則隱於幕後。
這種奇怪現象背後,是一個公司的商業行為被上升為“國家戰略”,公司的逐利行為被國家的“能源安全戰略”和地方政府的GDP衝動所掩蓋。既然是“國家戰略”,那對抗民眾抗議的,衝在最前面的,當然是政府啦。
然而,西哲有諺: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我的看法是:沒必要動輒把一個公司的商業行為上升為“國家戰略”。這樣做的結果往往是角色錯位、李代桃僵、破壞市場、代價高昂,而最終的“國家戰略”並不能實現。
“國家戰略”被濫用已經不是一件新鮮事。中緬油管氣道和中石油在昆明安寧的煉油專案,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
假如這不是一個“國家戰略”,那麼,這個專案是否開工,首先要問的便是:投資與收益怎樣?環境成本如何?民眾願意選擇GDP還是願意選擇環境?和民眾談判的代價如何?但是,一旦上升為“國家戰略”,這些最基本的問題便被忽略了。按中國對待“國家戰略”的一貫態度:不計代價(成本代價、環境代價),只要結果,更不要說一般的民意了。而“國家戰略”往往包含著太多的內容:愛國,國家安全等。“國家戰略”意味著民眾只能接受而“無權”反對,因而,任何反對的力量都會被國家力量加以限制。正是在這樣的語境下:才會有“實名制”口罩和影印,才會禁止你穿什麼衣服,才會把關涉民眾健康生死的“環評”報告定位國家機密。
經不住推敲的“國家戰略”
把中緬輸油管道和昆明安寧這個煉油專案定位為國家戰略的人可能這樣認為:因為中國國內原油滿足不了需求,而石油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潤滑劑,沒有石油就不能發展,而這條輸油管道和煉油專案的建設實施,對增進中國的石油安全意義重大。是中國未來的幾條“能源生命線”之一,於是,它理所當然是一個“國家戰略”。
乍一聽,好象也沒錯。然而,它卻經不住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