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字簽證發給赴中國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2、《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2013年9月1日正式實施,中國簽證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
3、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含澳大利亞公民)須向在堪培拉、悉尼、墨爾本、布里斯班和珀斯開設的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遞交簽證申請。更多具體要求,請參見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網站。
4、駐澳大利亞大使館、總領事館不再直接受理持外國普通護照者人的簽證申請(含郵寄申請)。
5、如大使館、總領事館要求面談,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將另行通知申請人。
1、M字簽證發給赴中國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2、《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2013年9月1日正式實施,中國簽證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
3、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含澳大利亞公民)須向在堪培拉、悉尼、墨爾本、布里斯班和珀斯開設的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遞交簽證申請。更多具體要求,請參見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網站。
4、駐澳大利亞大使館、總領事館不再直接受理持外國普通護照者人的簽證申請(含郵寄申請)。
5、如大使館、總領事館要求面談,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將另行通知申請人。
1、16歲可以辦理身份證,未滿16歲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積體電路(IC)卡。
2、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3、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準,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