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主要城市小件物品10元每公斤起步,續重每公斤5~8元,大件貨物每公斤1.5~8元。
2、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廣州市、深圳市、雲南省、貴州省、陝西省等,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4元每千克。
3、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海南等地區,首重12元每千克,續重6元每千克。
4、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山西省、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5元每千克,重慶市、四川省,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3元每千克。
1、全國主要城市小件物品10元每公斤起步,續重每公斤5~8元,大件貨物每公斤1.5~8元。
2、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廣州市、深圳市、雲南省、貴州省、陝西省等,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4元每千克。
3、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海南等地區,首重12元每千克,續重6元每千克。
4、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山西省、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5元每千克,重慶市、四川省,首重10元每千克,續重3元每千克。
中通收費標準一般按以下執行:
全國主要城市小件物品10元每公斤起步,續重5至8元每公斤;大件貨物1、5至8元每公斤,20公斤以上,區域不同價格不同;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廣州市、深圳市、雲南省、貴州省、陝西省,首重:10元每公斤,續重:4元每公斤;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海南,首重:12元每公斤,續重:6元每公斤;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山西、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首重:10元每公斤,續重:5元每公斤;重慶市、四川省,首重:10元每公斤,續重:3元每公斤;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首重:12元每公斤,續重:8元每公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首重:20元每公斤,續重:15元每公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首重:35元每公斤,續重:25元每公斤。
全國主要城市小件物品10元一公斤起步,續重5至8元一公斤,大件貨物1、5至8元一公斤,20公斤以上,區域不同價格不同,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 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廣州市、深圳市、雲南省、貴州省和陝西省首重10元一公斤,續重4元一公斤,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山西、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首重為12元一公斤,續重為6元一公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首重為35元一公斤,續重為25元一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