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每局比賽同時達到10分時,領先2分即可取得當局比賽的勝利。
乒乓球比賽採取7局4勝制,每局比賽11分,第七局比賽,任何一方先達到6分,雙方交換場地繼續比賽。每局比賽同時達到10分時,領先2分即可取得當局比賽的勝利,先取得4局勝局的選手的為最終勝利者。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每局比賽同時達到10分時,領先2分即可取得當局比賽的勝利。
乒乓球比賽採取7局4勝制,每局比賽11分,第七局比賽,任何一方先達到6分,雙方交換場地繼續比賽。每局比賽同時達到10分時,領先2分即可取得當局比賽的勝利,先取得4局勝局的選手的為最終勝利者。
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中籤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在獲得每五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20分或實行輪換髮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在雙打中,每次換髮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1、近臺站位在離球檯0.5米以內的範圍。
2、站位根據離球檯遠近的不同分為近臺、中近臺、中臺、中遠臺和遠臺。
3、近臺是指站位在離球檯0.5米以內的範圍;中臺是指站位在離球檯0.7米附近的範圍;遠臺是指站位在離球檯1米以外的範圍。
4、直拍左推右攻打法的基本站位,應在近臺中間稍偏左(以右手執拍為準,以下均同),離臺約為40釐米左右,一般左腳稍前,右腳在後。
5、兩面攻打法的基本站位在近臺中間,離臺約為50釐米左右手,一般也是左腳稍前,右腳稍後;以弧圈球為主打法的基本站位在中臺附近;以削為主打法的運動員基本站位在中遠臺附近。
6、應進一步說明的是:以上所說的基本站位,是指準備回擊一般來球時的站位。在實際比賽中,運動員要隨時根據來球的遠近和方位,不停地移動自已的位置,才能以正確的手法回擊各種不同的來球。
7、根據打法不同站位距離不同1、左推右攻:基本站位在近臺中間偏左;2、兩面快弧打法:基本站位在近臺中間;3、弧圈球或弧快打法打法:基本站位在中臺偏左;4、削攻結合打法:基本站位在中臺附近;5、削球打法:基本站位在中遠臺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