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該類滅火器的筒體有效期是8年,最多不得超過10年。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適用於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帶電裝置的初起火災;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除可用於上述幾類火災外,還可撲救固體類物質的初起火災,但都不能撲救金屬燃燒火災。使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8年。該類滅火器的筒體有效期是8年,最多不得超過10年。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適用於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帶電裝置的初起火災;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除可用於上述幾類火災外,還可撲救固體類物質的初起火災,但都不能撲救金屬燃燒火災。使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1、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的有效期是8年。
2、一般情況下,乾粉類的滅火器有效期是10年,二氧化碳類的滅火器有效期是12年,但是這個有效期也與放置滅火器的環境有關。比如說化工單位、加油站等有腐蝕性的環境中,滅火器可能半年就有失效的情況。
3、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適用於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帶電裝置的初起火災;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除可用於上述幾類火災外,還可撲救固體類物質的初起火災,但都不能撲救金屬燃燒火災。
4、使用方法:
(1)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要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麵噴射,防止噴流的衝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2)手提式乾粉滅火器適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出後,迅速對準火焰的根部掃射。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內建式儲氣瓶的或者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開啟滅火器進行滅火。有噴射軟管的滅火器或儲壓式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有效期分為筒體有效期和滅火劑有效期。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乾粉滅火器的筒體強制報廢年限是10年,按照國家建築滅火相關規定,正常環境溫度下儲存,乾粉滅火劑有效期是5年。
滅火時將滅火器提到離火源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然後拉出保險銷,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隻手緊握啟開封閉的壓把對準火源噴射。
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時不能用手直接抓住喇叭筒體外壁和金屬連線管以免手被凍傷。
當可燃液體燃燒時,使用者應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射物由近而遠向火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不能噴到燃燒液體的液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