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雙方是否接觸並不是斷定事故責任的必要條件。同樣,也並不是所有的無接觸交通事故,司機都要擔責,這主要取決於事故發生的原因。
2、從無接觸交通事故來看,被認定責任的開車人,都存在過錯,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交通事故如果構成犯罪的,檢察院一般應該在刑事拘留後的十四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原則有:
1、行為責任原則;
2、因果關係原則;
3、路權原則;
4、安全原則;
5、結果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道 ...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2、因此交警部門接到像小區內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報案,會參照道路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進行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第九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 ...
1、情形一:路口車輛左轉。在路口左轉的車輛無論路口有無訊號燈均需要對同一道路對向而行的車進行避讓,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中的規定的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條例,判斷此時如果出現事故,左轉車輛應負全責。在實際道路上,有時因為直行道內車輛較多,車輛透過路口遲 ...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
1、交通事故中,雙方是否接觸並不是斷定事故責任的必要條件。同樣,也並不是所有的無接觸交通事故,司機都要擔責,這主要取決於事故發生的原因。
2、從無接觸交通事故來看,被認定責任的開車人,都存在過錯,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如下:
(一)行為責任原則
(二)因果關係原則
(三)路權原則
(四)安全原則
(五)結果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