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公司改製為企業流程如下:
一、依法開展改制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堅持“三公”原則和職工民主管理;
三、根據單位不同情況決定企業形式;
四、建立完善的企業治理結構;
五、建立新型內部用人制度。
《公司法》第十八條中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透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事業公司改製為企業流程如下:
一、依法開展改制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堅持“三公”原則和職工民主管理;
三、根據單位不同情況決定企業形式;
四、建立完善的企業治理結構;
五、建立新型內部用人制度。
《公司法》第十八條中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透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首先要制訂改制方案;然後詢問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及上級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的意見;再進行整體資產評估;接下來報改制登記機關登記註冊;最後領取《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8條第3款,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透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需要為企業做的事情要根據所處的位置決定,主要有一下幾種:
企業管理者:制定各項管理制度,成立督導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其實施,加強員工制度思想宣傳工作,組織培養員工技能。
普通員工:首先做好本職工作,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己專業技能,積極向領導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在現代漢語中的基本用法,主要指獨立的盈利性組織,並可進一步分為公司和非公司企業,後者如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在20世紀後期中國大陸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以及資訊科技領域新概念大量湧入的背景下,“企業”一詞的用法有所變化,並不限於商業性或盈利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