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加班工資的計算,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事業單位加班工資的計算,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事業單位加班工資需要根據加班形式來確定計算方法,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費;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0端午節加班工資算幾天 2020年端午節加班有幾倍工資
2020端午節6月25日端午節當天加班有3倍工資,其餘兩天加班有兩倍工資。
加班如何“補錢”
按照規定,在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過節費和加班工資在性質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息時間的經濟補償,過節費雖然也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但帶有福利性質,無需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此外,由於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延長的工作時間,因此,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安排勞動者值班,不能視為加班。
工資基數怎麼算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透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上述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計算公式: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2020工作時間怎麼算
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清明節是幾月幾日2021哪天算加班 2021清明節加班工資算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