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中間地帶”,參公事業單位之所以會存在主要在於其承擔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與行政機關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質性。
1、事業單位是我國公共部門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2、機構改革帶來的機構撤併和職能下放,導致部分行政機關轉變為事業單位性質,卻仍然承擔著原有的行政管理職能;
3、行政授權進一步強化了事業單位承擔越來越多原由行政機關承擔的職能。
作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中間地帶”,參公事業單位之所以會存在主要在於其承擔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與行政機關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質性。
1、事業單位是我國公共部門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2、機構改革帶來的機構撤併和職能下放,導致部分行政機關轉變為事業單位性質,卻仍然承擔著原有的行政管理職能;
3、行政授權進一步強化了事業單位承擔越來越多原由行政機關承擔的職能。
1、事業單位參公的標準可在《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中找到: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即《公務員法》中的相關規定為事業單位參公的標準;
2、《關於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參公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第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事業單位,經審批,才能取得參公管理的身份。
1、助理級需要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需要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階需要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