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不得直接增加被告。在審判實踐中,當要求增加被告時,二審法院經過審查,認為確實省略了需要增加的當事人,一般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退回原審法院重審。第二審法院認為不需要補充證據的,根據原始證據作出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的。
人民法院追加當事人有兩種途徑:一是依職權追加;二是依當事人申請追加。對於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故被告申請追加共同被告不違反程式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
合同違約能否追加利息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如果合同違約導致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利息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會。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中華人 ...
1、當然有必要。如果一審沒有請律師,二審也是有必要請的,因為二審是終審,上訴到二審,一審的結果等於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慎重起見,還是請律師更加專業。除非經濟狀況不許可,否則都是應該請的。
2、如果一審已經請律師的話,二審必須要請同一個律師,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加了解案件的情況和審理過程中的各類問題。 ...
1、二審答辯狀不是很重要,不是必須要提交的。
2、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五十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原審人 ...
民事訴訟二審是終審。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
法院立案後一般會通知被告的,時間大概是在十日之內,現在實際操作中主要是透過電話通知被告,電話聯絡失敗才會採取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亦或是郵件送達等方式,最迫不得已的就是進行公告送達,通知被告之後要把起訴書的副本發給被告,然後被告在收到副本之後要及時的撰寫自己的答辯狀,或者請律師幫忙寫也是可以的。
法律 ...
法律並沒有對追加被告的時間做出規定。實踐中一般是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追加被告。
追加被告向法院申請,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理由成立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32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 ...
新婚姻法二審是終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