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不可得兼得”中的“兼”字,是“和”的意思,表示同時涉及、處理或具有幾方面的情況。常見的詞語搭配還有:兼職、兼管、兼任、兼顧、軟硬兼施、德才兼備。“兼”在其他的詞語裡,還可以表示“並列”的意思,也有兼有主次之分,如董事長兼經理,通常給人感覺前者主後者次這樣的感覺。
“二者不可得兼得”中的“兼”字,是“和”的意思,表示同時涉及、處理或具有幾方面的情況。常見的詞語搭配還有:兼職、兼管、兼任、兼顧、軟硬兼施、德才兼備。“兼”在其他的詞語裡,還可以表示“並列”的意思,也有兼有主次之分,如董事長兼經理,通常給人感覺前者主後者次這樣的感覺。
1、魚和熊掌不可兼的意思是: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2、原文:《魚我所欲也》(先秦)孟子及其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3、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在河中尋找石獸,最後沒找到。
全文:滄州南一寺臨河干,山門圮於河,二石獸並沉焉。閱十餘歲,僧募金重修,求二石獸於水中,竟不可得,以為順流下矣。棹數小舟,曳鐵鈀,尋十餘里無跡。一講學家設帳寺中,聞之笑曰:“爾輩不能究物理。是非木杮,豈能為暴漲攜之去?乃石性堅重,沙性鬆浮,湮於沙上,漸沉漸深耳。沿河求之,不亦顛乎?”眾服為確論。一老河兵聞之,又笑曰:“凡河中失石,當求之於上流。蓋石性堅重,沙性鬆浮,水不能衝石,其反激之力,必於石下迎水處齧沙為坎穴,漸激漸深,至石之半,石必倒擲坎穴中。如是再齧,石又再轉。轉轉不已,遂反溯流逆上矣。求之下流,固顛;求之地中,不更顛乎?”如其言,果得於數里外。然則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據理臆斷歟?
譯文:滄州的南面有一座靠近河岸的寺廟,寺廟的大門倒塌在了河裡,門前的兩隻石獸也一起沉沒在此河中。過了十多年,僧人們募集金錢重修寺廟,在河中尋找兩隻石獸,到底還是沒找到,僧人們認為石獸順著水流流到下游了。於是划著幾隻小船,拖著鐵鈀,向下遊尋找了十多里,沒有找到石獸的蹤跡。一位講學家在寺廟中教書,聽說了這件事笑著說:你們這些人不能推究事物的道理。這不是木片,怎麼能被暴漲的洪水帶走呢?石頭的特點堅硬沉重,泥沙的特點鬆軟浮動,石獸埋沒在沙裡,越沉越深罷了。順著河流尋找石獸,不是很荒唐嗎?大家信服,認為是正確的言論。一位老河兵聽說了講學家的觀點,又笑著說:凡是落入河中的石頭,都應當在河的上游尋找它。正因為石頭的性質堅硬沉重,沙的性質鬆軟輕浮,水流不能沖走石頭,水流反衝的力量,一定在石頭下面迎水的地方侵蝕沙子形成坑洞,越激越深,當坑洞延伸到石頭底部的一半時,石頭必定傾倒在坑洞中。像這樣再衝刷,石頭又會再次轉動。像這樣不停地轉動,於是反而逆流朝相反方向到上游去了。到河的下游尋找石獸,本來就顯得很荒唐;在石獸沉沒的地方尋找它們,不是顯得更荒唐了嗎?。結果依照他的話去尋找,果然在上游的幾里外尋到了石獸。既然這樣,那麼天下的事,只知道表面現象,不知道根本道理的情況有很多,難道可以根據某個道理就主觀判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