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方程的依據是等式的特性,在等式兩邊同時加減乘除相同的數時,等式不變。方程是表示兩個數學式(如兩個數、函式、量、運算)之間相等關係的一種等式,是含有未知數的等式,通常在兩者之間有一等號“=”。
所有含有等號的式子叫做等式(數學術語)。形式是把相等的兩個數(或字母表示的數)用"="連線起來。而且等式可分為矛盾等式和條件等式。
解方程的依據是等式的特性,在等式兩邊同時加減乘除相同的數時,等式不變。方程是表示兩個數學式(如兩個數、函式、量、運算)之間相等關係的一種等式,是含有未知數的等式,通常在兩者之間有一等號“=”。
所有含有等號的式子叫做等式(數學術語)。形式是把相等的兩個數(或字母表示的數)用"="連線起來。而且等式可分為矛盾等式和條件等式。
1、利用等式的性質解方程。因為方程是等式,所以等式具有的性質方程都具有。方程的左右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方程的解不變。方程的左右兩邊同時乘同一個不為0的數,方程的解不變。方程的左右兩邊同時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數,方程的解不變 。
2、根據加減乘除法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根據加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根據減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在減法中,被減速=差+減數。根據乘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在乘法中,一個因數=積/另一個因數例如:列出方程,並求出方程的解。
3、根據除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解完方程後,需要透過檢驗,驗證求出的解是否成立。這就要先把所求出的未知數的值代入原方程,看方程左邊的得數和右邊的得數是否相等。若得數相等,所求的值就是原方程的解,若得數不相等,就不是原方程的解。
1、根據加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2、根據減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在減法中,被減速=差+減數。
3、根據乘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在乘法中,一個因數=積/另一個因數
例如:列出方程,並求出方程的解。
4、根據除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解完方程後,需要透過檢驗,驗證求出的解是否成立。這就要先把所求出的未知數的值代入原方程,看方程左邊的得數和右邊的得數是否相等。若得數相等,所求的值就是原方程的解,若得數不相等,就不是原方程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