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等式的性質解方程。因為方程是等式,所以等式具有的性質方程都具有。方程的左右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方程的解不變。方程的左右兩邊同時乘同一個不為0的數,方程的解不變。方程的左右兩邊同時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數,方程的解不變 。
2、根據加減乘除法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根據加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根據減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在減法中,被減速=差+減數。根據乘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在乘法中,一個因數=積/另一個因數例如:列出方程,並求出方程的解。
3、根據除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解完方程後,需要透過檢驗,驗證求出的解是否成立。這就要先把所求出的未知數的值代入原方程,看方程左邊的得數和右邊的得數是否相等。若得數相等,所求的值就是原方程的解,若得數不相等,就不是原方程的解。
解方程的依據是等式的特性,在等式兩邊同時加減乘除相同的數時,等式不變。方程是表示兩個數學式(如兩個數、函式、量、運算)之間相等關係的一種等式,是含有未知數的等式,通常在兩者之間有一等號“=”。
所有含有等號的式子叫做等式(數學術語)。形式是把相等的兩個數(或字母表示的數)用"="連線起來。而且等式可分為矛盾等式和條件等式。
1、根據加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2、根據減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在減法中,被減速=差+減數。
3、根據乘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在乘法中,一個因數=積/另一個因數
例如:列出方程,並求出方程的解。
4、根據除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解完方程後,需要透過檢驗,驗證求出的解是否成立。這就要先把所求出的未知數的值代入原方程,看方程左邊的得數和右邊的得數是否相等。若得數相等,所求的值就是原方程的解,若得數不相等,就不是原方程的解。
1、根據加減乘除法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2、根據加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3、根據減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4、在減法中,被減速=差+減數。
5、根據乘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6、在乘法中,一個因數=積/另一個因數。
7、例如:列出方程,並求出方程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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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加減乘除法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2、根據加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3、根據減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4、在減法中,被減速=差+減數。
5、根據乘法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解方程。
6、在乘法中,一個因數=積/另一個因數。
7、例如:列出方程,並求出方程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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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分母:在方程兩邊都乘以各分母的最小公倍數;
2、去括號:先去小括號,再去中括號,最後去大括號;
3、移項:把含有未知數的項都移到方程的一邊,其他項都移到方程的另一邊;移項要變號 ;
4、合併同類項:把方程化成ax=b(a≠0)的形式;
5、係數化成1。 ...
1、去分母:在方程兩邊都乘以各分母的最小公倍數;
2、去括號:先去小括號,再去中括號,最後去大括號;
3、移項:把含有未知數的項都移到方程的一邊,其他項都移到方程的另一邊;移項要變號;
4、合併同類項:把方程化成ax=b(a≠0)的形式;
5、係數化成1。 ...
1、五年級列方程解方程的方法如下:
2、去分母:在方程兩邊都乘以各分母的最小公倍數(不含分母的項也要乘)。
3、去括號:一般先去小括號,再去中括號,最後去大括號,可根據乘法分配律(記住如括號外有減號或除號的話一定要變號)。
4、移項:把方程中含有未知數的項都移到方程的一邊(一般是含有未知數的項 ...
1、複習是肯定枯燥的。而且論有效率的複習方法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應當平時多積累。先從自己不會的地方複習。有不懂的自己可以看看資料。再將平時容易錯的題目記在一個本子上。就是錯題本。接下來就慢慢複習。
2、如果時間不夠,可以看看重要的,再大概複習一下其他的。如果覺得枯燥的話,可以適時的放鬆一下。比如可以看看 ...
1、去分母:這是解一元一次方程的首要步驟,有分母的一元一次方程首先要去分母,當然如果方程中沒有分母的話可以省去此步驟。
2、去括號:去除分母之後就該完成括號的去除了,如果有分母的話先去分母,在去除括號,當然沒有括號的話可以省去此步驟。
3、移項: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步驟,每個一元一次方程都會有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