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6、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6、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6、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5座SUV分為運營和非運營,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免年檢;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5座SUV屬於小型載客汽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免檢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