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交強險拒賠有以下情形:
《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交強險拒賠有以下情形:
《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的免責情形,分為絕對免責和相對免責。
絕對免責是指發生該情形時,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
相對免責是指保險公司會先行賠償給受害人,後再向致害人追償。
1、絕對免責情形:受害人故意。例如:碰瓷等。
2、相對免責情形:無證駕駛、醉酒駕駛、車被盜搶、被保險人故意。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損失包括: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醉酒情形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保險公司只承擔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但並未規定醉酒駕車肇事致人死亡可作為保險公司免賠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