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不是優先賠償,是按比例賠償。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擔的賠付專案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順序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不是優先賠償,是按比例賠償。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擔的賠付專案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順序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賠償標準如下:醫藥費:如產生了醫療、搶救等費用,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憑發票確定;必然將發生的醫療費用,憑醫院證明或鑑定機構鑑定書。
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
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交強險之中傷殘賠償限額是: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傷殘的賠償限額是: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