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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怎樣申訴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怎樣申訴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處理,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人傷處理誤工費怎麼算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交通事故報警無人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報警無人處理,可以找交警隊的督察處、公安局的紀委、當地政府的紀委(監察局)反映及投訴。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 ...

如何進行交通事故簡易程式處理

  1、處理事故的人員: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現場處置: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交通事故認定:撤離現場後, ...

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理流程

  1、首先是當事人或者其他人報案: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報案後,按照管轄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交警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責任認定對於一起交通事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一步。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 ...

交通事故單沒處理可以驗車嗎

  不可以驗車,因為,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在進行年檢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驗車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驗車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 ...

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處理記多少分

  交通事故逃逸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扣12分。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在交通肇事逃逸過程中,由於逃避追究的動機,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進而將他 ...

交通事故立案多久處理

  交通事故立案後的處理時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處理可以繼續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交通事故發生且知道肇事者之日起算。   建議妥善保管各種發票作為調解或訴訟的依據,受害人出院後,應及時儲存住院期間的診斷證明書並及時影印病歷為調解、做傷殘鑑定和訴訟做準備。與辦案警察聯絡,加強教育肇事者,辯證處理矛盾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