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喪葬費賠償的標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交通事故工傷雙重賠償的情況有: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中,存在著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的重疊。
【法律依據】
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8條的規定,由於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已給付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不再發給。
車輛折舊費是車輛投資回收的財務表現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用於更新車輛,以維持運輸再生產。關於折舊費這項賠償不在保險範圍內。
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的內容有,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 ...
交通事故的重傷鑑定與可能的刑事責任有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 ...
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專案有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財產損失費等。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 ...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確定。
交通事故輕傷二級賠償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 ...
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根據車輛受損程度進行賠償。當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要立刻向事故發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並且在四十八小時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是可以進行拒賠的。保險公司將主動去事故的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的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至事故的現場之後,應該先搶救受傷者,之後對事故現的場進行勘查 ...
交強險只會對交通事故產生的相關費用在限額內承擔責任,而訴訟費用並不是交強險承擔的費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 ...
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應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1、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通常適用“全部賠償”的原則,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包括人身損害造成的間接損失和財物損害造成的間接損失。道路交通賠償案件實踐中經常碰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