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理賠有期限,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年內,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護其財產權利的請求,如果超過了法律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而無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受害人即喪失獲得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有期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五條
交通事故人傷保險公司墊付,發生交通人傷事故,肇事車輛有交強險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傷者救助費用。沒有交強險,逃逸或者不夠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事後再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條,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的內容有,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 ...
交通傷理賠需要的證明材料有:
1、醫療費的憑據,是指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2、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的證據。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三費”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費”鑑定,根據鑑定的報告要求對方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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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定殘標準的等級有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後才可以評定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鑑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 ...
賠償專案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11種。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 ...
可以告知受害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受害人必須要將所有索賠材料交付,經過核對後才能墊付賠償。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 ...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 ...
在事故中,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如果是負同等責任的,則其賠償可根據下面的步驟: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2、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