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與對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保留好證據到法院進行訴訟,根據法院的判決賠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劃分如下: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5、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後對方不肯去處理的,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郵寄給對方,如果對方還不處理的可以起訴解決;或者可以直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發生交通事故後不一定扣分。
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否扣分要根據駕駛人在事故中承擔的責任和是否有違章行為來確定,如果駕駛人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駕駛證在事故發生中有明顯的交通違章行為,並承擔事故責任,則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銷駕照,遭遇禁駕。
扣分的相關規定:
一、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91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因此,你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為清分日期,每週年為一個記分週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因此,你的違法處罰時間和繳納款時間要看是否在下一個清分日期之前辦結,才能確定具體扣分記錄在哪個記分週期內。
第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喜歡私了,也就是說怕麻煩,覺得去理賠就是浪費時間,寧願把這些時間浪費在和對方車主爭執上。
結果是耽擱了理賠的時間,往往是兩頭得不到賠償,苦水只能往肚子裡咽了。所以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氣吞聲。
第二、哪怕一丁點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險公司理賠。這樣做既浪費時間,又 ...
交通事故後醫療費用的合理性的審查,一般是法院相關職能部門免費進行的,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詳細規定了審查步驟。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後可以申請司法鑑定進行費用審查。 ...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 ...
主要有兩個方式,一個就是和解,另一個就是訴訟。和解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私了”是透過跟對方協商的方式解決賠償問題,如果您透過這種方式解決,一定要注意跟對方簽訂書面的和解協議,不然,所有的口頭承諾都有可能成為一場“空談”;另一個方法就是訴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開庭,最終按照法院下發的調 ...
交通事故判決書收到多久拿錢,交警隊通常情況下會在十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判決書生效後,當事人應該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日期給予賠償,如果拒絕賠償可以在兩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 ...
發生交通事故後報保險的流程為:先報警,等待交警來處理並判定責任,交警需要綜合事故發生時的天氣、路面、訊號燈、車輛等情況作出判斷,在現場調查之日起10內出具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鑑定的時間順延。然後向保險公司報案定損,所有報案一定要在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否則保險公司可能拒絕理賠。然後送車輛維修,保險公司複核 ...
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要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等級進行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