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式的需要多長時間的內容如下: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3日內告知當事人。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程式也稱普通程式,是指交通事故處理警察處理交通事故時通常適用的程式。適用一般程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步驟如下:
1、報警、受理和處警;
2、現場處置;
3、現場調查(偵查)、取證;
4、立案;
5、交通事故認定與複核;
6、處罰裁決;
7、損害賠償調解;
8、製作案卷文書。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應當在治療終結後及時鑑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在治療終結後,傷者可向處理交通事故大隊申請出具傷殘鑑定委託書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鑑定;鑑定時間不對會導致鑑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採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具有交通事故逃逸行為的,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比較嚴重的,一般處理如下:
首先,責任認定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需要承擔擔全部責任;
其次,行政處罰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
首先。受傷人員在醫療終結之後,可以透過向辦案的交警機關申請,由交警機關委託法醫鑑定機構。其次,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後的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委託進行鑑定。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辦案的交警機關或其上一級機關直接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無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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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查驗。其次,要收集其他的相關證據,詢問當事人以瞭解交通事故發生當時的情況,包括天氣條件以及其他可能影響交通事故發生的因素。另外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及時檢驗鑑定。
【法律依據】
《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 ...
交通事故理賠的程式如下:
1、向保險公司報案。
2、損失確認。具體內容包括向保險公司諮詢有關第三者或車上人員死亡的賠償標準。到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和事故調解。
3、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4、領取賠償。保險公司一般在10天內通知領取賠款,攜帶身份證,領取賠款。 ...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需要到交警處拿到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委託書,然後到相關的機構做鑑定。或者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出具傷殘鑑定委託書後再做傷殘鑑定。一般情況下,受害人的肢體鑑定時間是在受傷之後的三個月,精神鑑定則是在受傷後的六個月,具體的簡鑑定時間還是要看受害 ...
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特大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如下: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應採取措 ...
交通事故判決書多久能拿到取決於案件的審理流程,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也就是三個月內拿到判決書。適用普通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也就是說一般六個月拿到判決書,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遲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