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40條規定: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40條規定: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根據這一規定,牲畜被車撞死或撞傷失去了使用價值的,應折價賠償所有人的經濟損失。根據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依據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40條規定: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40條規定: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根據這一規定,牲畜被車撞死或撞傷失去了使用價值的,應折價賠償所有人的經濟損失。根據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依據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死亡賠償數額最高賠償為55萬到80萬。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主要包括以下賠償專案: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不同。
5、搶救費。按實際所用的費用計算。
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首先要拿到交警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在交警隊或工商局查詢,對方車主、車輛所有人、實際經營人、投保保險公司資訊;
3、起草民事訴訟狀範文;
4、攜帶身份證原件,交通事故認定書,起訴狀,以及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保單等影印件資訊,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
5、法院一般會先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