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未處理的將無法再處理。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那麼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9條的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處罰。同時,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訴時效規定的,超過了追訴時效,將可能不再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超時未處理的將無法再處理。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那麼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9條的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處罰。同時,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訴時效規定的,超過了追訴時效,將可能不再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未處理的影響有:如果車輛之前已經被公安機關扣留,那麼在一定期限內車主不處理公安機關將依法將車輛處理了。如果車輛沒有被扣留,那車輛將不能年審,甚至不能年檢,影響今後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不處理的後果如下:
1、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有權不賠償。
《保險法》規定:“必須有責任認定”,保險公司才能賠付。即使被保險人有一定過錯,也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才有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如超過3筆以上的違章沒處理,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
3、如果是現場違章,沒有處理第16日開始會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4、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透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