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檢驗和鑑定有誰作出
交通事故的檢驗和鑑定有誰作出
事故的檢驗和鑑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有期限嗎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有期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五條
交通事故車輛首次鑑定費用誰出
1、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鑑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肇事者承擔。
2、但肇事者已在保險公司投有交強險,將風險已經轉嫁給保險公司,並且鑑定費用系受害人因本次交通事故而產生的損失,屬於交強險賠償的範圍,而且雖然受害人進行鑑定是為了完成自己的舉證責任,但是這種責任是由於肇事者的不法行為引起的,受害人的傷殘是與加害人的行為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所以應該由被告保險公司承擔。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有撫養費嗎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是有撫養費的。造成受害人生前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扶養的人扶養來源的喪失,應依法向其賠償必要的費用,即被撫養人生活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 ...
交通事故責任的型別有哪些
有下列型別:全部責任;平等責任;主次責任;推定責任,以及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據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 ...
交通事故工傷雙重賠償有哪一些
交通事故工傷雙重賠償的情況有: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中,存在著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的重疊。
【法律依據】
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8條的規定,由於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 ...
關於交通事故後醫療費鑑定的問題
交通事故後醫療費用的合理性的審查,一般是法院相關職能部門免費進行的,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詳細規定了審查步驟。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後可以申請司法鑑定進行費用審查。 ...
交通事故賠償歸責有什麼原則
交通事故賠償的原則為:
1、機動車傷害行人與非機動車情形,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2、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實行嚴格的過錯責任原則。
3、公平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
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範圍有哪些
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賠償範圍分為有固定收入和無固定收入兩種情況,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 ...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流程如下:
1、被鑑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鑑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受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被評定人的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