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義務人一方因資金週轉困難無法支付醫療搶救費用的情況,則受害人一方可透過相關途徑請求交強險或社會道路救濟基金進行墊付。
受害人可透過訴訟途徑拿到法院作出的訴訟判決書,而判決書又可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即使賠償義務人一時不能存在賠償能力,但是日久以後,一旦權利人發現賠償義務人有能力的,可以隨時向其索取,同時也可憑著法院的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
2、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肇事者沒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賠償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肇事車輛歸肇事者所有)進行查封拍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向申請執行人簽發一個債權憑證。如果被執行人在10年之內有可被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可以隨時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費可以給被保險人,也可以給受害人。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 ...
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首先要拿到交警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在交警隊或工商局查詢,對方車主、車輛所有人、實際經營人、投保保險公司資訊;
3、起草民事訴訟狀範文;
4、攜帶身份證原件,交通事故認定書,起訴狀,以及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保單等影印件資 ...
一般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 ...
交通事故工傷雙重賠償的情況有: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中,存在著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的重疊。
【法律依據】
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8條的規定,由於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 ...
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專案有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財產損失費等。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 ...
交通事故責任的確定是: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 ...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確定。
交通事故輕傷二級賠償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