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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的標準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案件責任怎樣劃分

  交通事故案件責任的劃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中責任怎麼劃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具體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逃逸責任

  1、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3、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 ...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有哪一些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有:   1、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在處理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但是有上述第六項、第七項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 ...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怎樣確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 ...

簡單交通事故處理後可更改嗎

  簽訂交通事故簡易處理單後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

交通事故處理扣車要多久

  車輛一般20天,最長不得超過30天(車輛與行駛證是一體的)。駕駛證是1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 ...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2、順序如下:受理報案、現場處理、責任認定、裁決處罰、損害賠償調 ...

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為:   1、立即停車。   2、及時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   3、搶救傷者。當事人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後,能採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包括採取止血、包紮、固定、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