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費的收費標準: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交通事故訴訟費的收費標準: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交通事故訴訟的費用的計算是: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
交通事故訴訟流程如下:
一、選擇被告: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侵權責任人即被告是肇事車主。基於保險合同關係,以及《交強險條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同樣是賠償責任人。因此,起訴時至少存在兩名被告,即肇事車主和車輛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
二、訴訟請求:訴訟請求即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原告的訴訟主張,整個訴訟程式也圍繞著訴訟請求是否能夠成立來進行舉證質證、辯論。
三、證據很重要: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事實需要證據依託。案件審理過程,實際上就是對雙方證據的質證認證過程。訴訟中有嚴格的證據規則,原被告雙方必須按照固定的規則進行。
四、管轄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準確確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屬於侵權糾紛,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