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需要走的流程是: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3、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
4、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
5、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
交通事故訴訟需要走的流程是: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3、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
4、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
5、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
交通事故處理需要走以下程式: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向人民法院起訴。
5、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聚眾鬥毆屬於一般的刑事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法院開庭也需要兩三個月的時間。
聚眾鬥毆開庭流程如下:
一、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二、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三、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