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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時間保險法標準

交通事故誤工時間保險法標準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誤工費的確定標準

  交通事故誤工費的確定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輕傷二級賠償標準是什麼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確定。

  交通事故輕傷二級賠償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宿費,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等費用。

  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輕傷導致了傷殘的,按照傷殘等級賠償殘疾賠償金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2、順序如下:受理報案、現場處理、責任認定、裁決處罰、損害賠償調 ...

交通事故營養費的標準是多少

  營養費,它是受害人透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   關於通事故營養費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

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關於那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與事故有 ...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標準是: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應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1、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通常適用“全部賠償”的原則,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包括人身損害造成的間接損失和財物損害造成的間接損失。道路交通賠償案件實踐中經常碰到 ...

交通事故定損時間限制是怎樣

  1、財產險的理賠時效一般是2年,這樣兩年的規定是,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起,2年內沒有提出索賠的,視為放棄索賠權。   2、自你知道車輛發生損失之日起,48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隨後你需要定損,自損失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內你隨時有權利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3、對於保險公司的定損時間國家 ...

交通事故評殘等級標準是什麼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   判斷依據為: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