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期限是一年。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1、如果已經判決生效且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2、如果基層法院執行不作為,可以半年後申請提級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發生交通事故後,司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什麼時候能結案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要依據具體的案情才能確定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現場調查認為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
公安機關交通 ...
如果是財產損失起訴是,訴訟時效為三年,如果是因為人身損害起訴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 ...
一般來說,需要三個月,如果時間長的話,很可能會達到六個月以上。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1、交通事故發生以後,應當在在責任認定書下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複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複議,可以複核。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中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可以申請複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 ...
1、毛巾每使用3-4次就要清潔一次,最好1-2個月更換一次。
2、儘可能使用超過60°C的高溫水燙洗,如果可以,將毛巾用沸水煮10分鐘左右,再用清潔劑洗乾淨,殺死潛伏在毛巾上的細菌。不過要保證毛巾材質不會因此出現變化。
3、可定期使用“生物性”清潔劑清洗,藉由酶分解附著的蛋白質、澱粉和脂肪等汙漬。 ...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