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關於扣分週期的規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例如:您如果領取的駕駛證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麼到2015年12月12月10日24小時止為駕駛證的一個記分週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關於扣分週期的規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例如:您如果領取的駕駛證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麼到2015年12月12月10日24小時止為駕駛證的一個記分週期。
1、一個週期為12個月,從開始領取駕駛證的那天算起一年度的時間。
2、一個週期總分數為12分,從開始領取駕駛證的那天算起,一個週期結束後,如果記分的所有分值,加起來沒有達到12分,那麼這個週期內的分數,透過繳納罰款是可以消除的,不會再轉到下一個年度。
3、上當地的公安交警網,進入資訊查詢”網頁,選擇駕駛員資訊查詢”有七項,其中有交通違章查詢、滿分情況查詢”,輸入你要查的身份證號碼和駕駛證檔案編號廣東省的需輸入其駕駛證檔案編號),再輸入你的姓名,所有數字輸入正確即可查出來了。
1、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但沒超過額定成員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罰款;
2、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但超過額定成員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罰款;
3、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在 現在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的處20以上-200以下罰款;
4、貨運機動車超核定載質30%以下的處:200以上-500以下罰款;
5、貨運機動車超核定載質30%以上或違反規定的處:500以上-2000以下罰款;
6、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處以200元以下(含)罰款;
7、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8、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範圍為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人處200以下(含)罰 款;
9、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50以下(含)罰款的;
10、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以上-2000以下罰款;
11、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 、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200以上—2000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