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權利是相輔相成、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一般都說責權利要對等,才能調動積極性。就是說負有什麼樣的責任,就應該具有相應的權利,同時應該取得相對稱的利益。因此,現實生活中,一般貫徹“責權利相結合”、“責權利對等”或“責權利一致”原則和遵循“責權利統一”機制。
要求做到:
責權利三位一體,即責任、權力、利益均統一於責任承擔者一體,責任者既是責任的承擔者也是權力的擁有者和利益的享受者。責權利互相掛鉤,使成員能夠有責有權有利,克服有責無權或有責無利的責權利脫節狀況。責權利明晰化,使成員
責權利是相輔相成、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一般都說責權利要對等,才能調動積極性。就是說負有什麼樣的責任,就應該具有相應的權利,同時應該取得相對稱的利益。因此,現實生活中,一般貫徹“責權利相結合”、“責權利對等”或“責權利一致”原則和遵循“責權利統一”機制。
要求做到:
責權利三位一體,即責任、權力、利益均統一於責任承擔者一體,責任者既是責任的承擔者也是權力的擁有者和利益的享受者。責權利互相掛鉤,使成員能夠有責有權有利,克服有責無權或有責無利的責權利脫節狀況。責權利明晰化,使成員
人員配備一般是指對組織中全體人員的配備,既包括主管人員的配備,也包括非主管人員的配備。管理學的概念,在企業組織管理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也是現代企業進行公司人才梯度建設的基礎環節。管理學中的人員配備,是指對主管人員進行恰當而有效地選拔、培訓和考評,其目的是為了配備合適的人員去充實組織機構中所規定的各項職務,以保證組織活動的正常進行,進而實現組織的既定目標。
定義:管理學中的人員配備,是指對主管人員進行恰當而有效地選拔、培訓和考評,其目的是為了配備合適的人員去充實組織機構中所規定的各項職務,以保證組織活動的正常進行,進而實現組織的既定目標。
傳統的觀點一般把人員配備作為人事部門的工作,而現代的觀點則認為,人員配備不但要包括選人、評人、育人,而且還包括如何使用人員,以及如何增強組織凝聚力來留住人員,這又同指導與領導工作緊密聯絡起來。
(1)物色合適的人選。人員配備的首要任務就是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經過嚴格的考查和科學的論證,找出或培訓出為己所需的各類人員;
(2)促進組織結構功能的有效發揮。只有使人員配備晝量適應種類職務的性質要求,使各職務應承擔的職責得到充分履行,組織設計的要求才能實現,組織結構的功能才能發揮出來;
(3)充分開發組織人力資源。組織之間的競爭實質是人才的競爭,而競爭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力資源的開發程度。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能使人力資源得到高度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