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號碼機主死亡,如果手機號過戶,需到當地公安戶籍部門開具證明,帶上證明和死亡證明,以及被過戶人的身份證到當地電信營業廳辦理銷戶或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手機號碼機主死亡,如果手機號過戶,需到當地公安戶籍部門開具證明,帶上證明和死亡證明,以及被過戶人的身份證到當地電信營業廳辦理銷戶或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2、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餘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可申請喪葬費和撫卹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1、國家有規定,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社保卡里的錢是不能取出的,但是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將全部返還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逝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餘額,只需要拿著社保卡到相關單位辦理手續即可。
3、喪葬補助費:人去世後喪葬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尤其是對於家庭條件不好的人來說。不過,對於喪葬補助費,全國各地標準不一,一般是按照當地上月平均工資的兩倍來發放。
4、遺屬撫卹金:這筆錢的領取是有條件的,通常是失去勞動力的殘疾人士配偶,或者是已經退休的父母以及未成年的孩子。而且遺屬撫卹金各地規定也是不一樣的。